Q: 律師您好:
請問我朋友拿1.我的支票、2.債務人自己簽立的本票二張來借錢,借了約30萬,如今債務人避不見面,且債務人的父親與債務人也已脫離父子闗係;此外,支票也於11月已停止止付,但是我們的票期是94年7月,不知可否有解決方式。
謝謝!
律師
A:
題旨:我朋友拿1.我的支票、2.債務人自己簽立的本票二張來借錢,借了約30萬,
請問他拿你的支票是跟何人借錢?是跟你借嗎?支票的發票人為何人?
由於題旨不明確,是否請再詳述。另所謂「支票也於11月已停止止付,但是我們的票期是94年7月,」
是指何人的支票巳止付?你們的票期是94年7月既然巳過提示日,究竟94年7月的票(是指支票或本票?發票人為何?)有無兌現?是否有退票理由單?
重點是,請問你是債權人嗎?由於題旨不明,請再述明,以利回覆。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