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因為我遲遲沒有收到奇摩網拍的取貨通知,今天去取貨已經被退回了...
賣方表示:「超商」已經沒有幫忙傳取貨通知的簡訊服務,要自己上網追貨。
但全家客服表示:超商不會有客人的個資,故超商並不會傳訊息取貨通知,基本是是賣家才有客人的個資。理應是賣家通知客人取貨。關於是否在匯運費的部分,理應是賣家要負責。
以往都把貨寄到7-11跟OK,賣方會以簡訊告知取貨,
現在貨被退了,我應該要再付一筆運費還是是賣家本身的問題?
若賣家執意要我再匯一次運費,合理嗎?
A:
您好:
以往奇摩拍賣交易中若選擇超商到店取貨,係由超商與奇摩拍賣聯繫,並由奇摩拍賣提供網路查詢進度及簡訊通知到貨訊息。
然而,賣方雖已將貨物送交超商運往指定門市,但於通知買方貨物已到達指定門市之前,尚難認為已依債務本旨向債權人為清償,此時超商及奇摩拍賣應認為係賣方之履行輔助人。因此,買方在確實未收到簡訊通知到店取貨前,原則上並不構成受領遲延(尤其當賣家之交易網頁上有註明:賣場寄出後,於簡訊通知取貨期限7日內若買家都未到超商領取商品,買家需負擔額外支出之運費等字樣),若由於超過取貨期限而使貨品遭退回,買方得依雙方已成立之買賣契約要求賣方提出合於債務本旨之給付,也就是寄送到指定便利商店門市+取貨通知,且應無須再負擔約定以外之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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