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我因違反社會秩序法與妨害風化至警局作筆錄 ,警察先生說不會有任何通知寄到我戶籍地,只會寄到居住地.想請問是真的嗎?還是我可以有什麼辦法或是打去地檢署告知不要寄到戶籍地?謝謝
A:
您好:
如果您在做筆錄的時候,所留存的地址就是您現在的居住地,而非戶籍地址,
那麼,警局通知或者與本案有關的法律文件,原則上就會以您留存的居住地為主。
不過,仍然提醒您,由於警察跟法院等,有職權可以利用身分證號碼等查閱資料,不能排除依照所調閱的資料郵寄至您的戶籍地的機率,建議您可以再撥個電話向警察先生告知,請務必寄到您的居住地,以防萬一。
希望以上簡略回覆對您有幫助。
聚智法律事務所 陳國樟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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