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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契約.債權回收.損害賠償 已經履行口頭約定,是否成立??

已經履行口頭約定,是否成立??


林OO 發問於 2011-10-01 | 台北 | 服務業

Q: 律師您好:
不好意思,請教一個問題,在97年和債權公司聯邦銀行的委外催債公司,
有約定每個月還四千元,還到現在已經還了43個月了,
現在委外催債公司才跟我說,因為我當初沒有簽一份契約,
所以不算,要以正常的利滾利來算,所以我還了快十七萬,
居然說我還要再還十幾萬,難道,他這種說法也成立嗎???
已經繳了43個月的錢沒有意義嗎???
他完全沒有盡到告知的責任,這43個月一張帳單明細都沒有,
請幫幫單身的小媽媽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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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君豪

律師

明達法律事務所

A:  您好:
1.請您先與債權人結算您所積欠的債權金額,如不明瞭,可要求債權人列出計算方式與明細

2.您先前所還的款項,當然可生清償效力,只是您必須整理出您所繳納金額的時間.地點與由誰收受

3.以上供予參考,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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