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你好
我前一個工作的公司因為收到強制扣款1/3的公文公司認為我的狀況不適合繼續待在公司
導致我離開了原本的工作崗位雖然在短時間內找到新工作但很擔心強制扣款通知又會到新公司來
不知道我這個狀況要怎麼做才能停止強制扣薪
可以再回頭跟銀行協商還款以停止強制扣薪嗎
PS我的金額不大勉強有還款能力
A:
您好:
一、原則上,如果債務金額不太,最好與銀行協調可以接受的還款計畫,否則利息一直在增加,未來債權金額會愈來愈大。
二、其次,因新工作要到明年才報稅,一般說來,債權人在當年度較不易查到新的執行標得;因此,債權人銀行原則上若不知道您的新工作,就無法聲請強制執行新工作的薪資。
三、銀行在扣不到薪資的情況下,您再與銀行協商,會得到較有利的和解條件。供予參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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