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我與委託人劉先生的合作關係.無明訂契約.是傳統的五金買賣委託.
劉先生會將訂金交付給我.我在日本幫忙採購貨品.
我在日本完成採購裝上貨櫃寄送至劉先生的指定地點.便算完成交貨手續.
再將清單品項金額一併以電子郵件寄給劉先生過目.
但在98年4月.我已完成採購並裝櫃運送.致電劉先生.
劉先生表示金額過大.目前手上沒有資金支付..
導致.我在日本無法完成出貨.日商也因沒有收到全數貸款而取消買賣.沒收訂金.
在那段時間.不管我發電郵或是打電話都找不到劉先生.
事隔一個多月.劉先生打電話給我.要求我賠償訂金損失...
我耐心的提出文件及證明.但劉先生始終不接受.
在98年8月.劉先生相約在他的公司見會再次商談.我亦欣然赴約.
但到了現場才發現.在場還有劉先生三名友人.
商談期間.劉先生態度非常強硬.一直要我負責訂金損失.
我對劉先生表明.訂金損失非我的過失.
但劉先生卻強行逼迫我簽下本票.並要脅我不得聲張.
我因心生怇怕.也不敢報警.
到了現在.100年2月.劉先生持本票開始騷擾我的家人.
並要求我支付鉅額賠償金.否則要對我及家人不利.
我譹怎麼辦呢???
請各位先進指點明津!!
A:
您好:
1.若您於遭脅迫之下而簽下本票,將來對方持本票聲請本票裁定准予強制執行時,您可以向法院提出異議,並於異
議後提出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
2.若對方仍一再騷擾請注意可以錄音蒐證並報警處理
郭瑋萍律師
0227409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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