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本人在10年前房屋被法院法拍,當時法拍後不足的尚有300多萬,10年後的今天,本人收到法院寄信來公司的扣薪3分之一,請問本人如果扣薪的話,是否銀行永遠都不會把這債權賣給一些財務公司??但以我現在的薪水,扣30年都扣不完的,銀行會那麼笨,一直讓我每月扣那一點點就好??我有去問過銀行,300多萬只是當時不足的部份,這10年的利息共200多萬,加起來共500多萬,他說如果300多萬能一筆給銀行,後面10年的利息可以降低,我問他,卡債可以協商打折還債,為何房貸不能打折??真的是這樣嗎???
A:
您好
銀行只是行使債權人之權利
縱使執行薪資結果並不多,但寥勝於無
債權人仍隨時能轉讓債權,與是否執行 台端之薪資無涉
另外,擔保物被拍賣後,即變成無擔保債務
若 台端無力清償,可向最大債權銀行申請協商
協商不成則申請更生
葉鞠萱律師
臺北市106大安區信義路四段65號5樓
電話(TEL):02-2700-9877#252、2705-7238
傳真(FAX):02-2700-8577
[quote:78267ab0bb="張小姐"]本人在10年前房屋被法院法拍,當時法拍後不足的尚有300多萬,10年後的今天,本人收到法院寄信來公司的扣薪3分之一,請問本人如果扣薪的話,是否銀行永遠都不會把這債權賣給一些財務公司??但以我現在的薪水,扣30年都扣不完的,銀行會那麼笨,一直讓我每月扣那一點點就好??我有去問過銀行,300多萬只是當時不足的部份,這10年的利息共200多萬,加起來共500多萬,他說如果300多萬能一筆給銀行,後面10年的利息可以降低,我問他,卡債可以協商打折還債,為何房貸不能打折??真的是這樣嗎???[/quote:78267ab0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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