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Dear all,
我有一個上游廠商的總經理(他是股東之一), 跟我們有借款(以個人支票但有其公司在背後背書, 其公司營運狀況不錯, 且欠債金額約等於我們兩個月應付給他公司的貨款)
目前他有兩張票在我手上,但他表示他在五月前無力償還, 但五月後可一次清償 (他願意配合擔保)
問題1:
我應該如何保障我的債權? 可以要求他公司以應付帳款抵消嗎?
問題2:
我對他公司股份有興趣, 如何可以讓債務轉股份如果他不償還的話
A:
問題一:從問題不清楚支票到期日為何,設於五月前,提示後後債務人未付款,可向背書人追索請求票款,自可要求債務相抵銷。若於五月後到期則始可請求票款以償債務。
煩請注意,提示期間及追索期間相關規定,以免逾期致權益受損
問題二:若債務人不履行債務,除非其願意以股份清償,否則只能走民事爭訟,勝訴請求強制執行為之。
12/16 林瓊嘉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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