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姪子未成年(16歲),騎腳踏車上學,横越馬路時與同學家長(機車)擦碰,但姪子及其同學均未受傷,而家長卻昏迷不醒至今已4個月,請問後續處理問題?孩子未成年且為騎腳踏車是否有法律責任問題,若對方要求賠償而家長無力負擔,會有什麼結果(父母均為工廠勞工,有房貸及有老人家在安養院),至今尚未進行調解,若對方要求過於嚴苛,無力賠償是否會查封父母房子或強制父母薪資,請解惑,謝謝
A:
您好:
一、如果横越馬路,有違反交通規則之情形,就機車騎士之所受到的損害,就可能要負賠償責任。
二、依民法第一百八十七條規定,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即俗稱的未成年人),其法定代理人除非能證明監督並未疏懈等,通常就該侵權行為造成他人之損害,法定代理人要負連帶責任。
三、若能就損害,按可能雙方的過失比例,加以協調和解,會是較佳的結果;若未能和解,受損害之人提出訴訟,取得執行名義後,得應負責任之人的財產加以求償,即如所述之房子、薪資等權利。敬請酌參,謝謝!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