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我是位手握有本票憑證的債權人
債務人不願與我協商還躲起來
我透過信件與簡訊要求他還款的計畫
他說要錢沒有要命一條
之前借錢簡訊告知有很多財產
現在都說沒有
並且簡訊訴說他目前住的房子不但脫產還有一胎二胎
不但如此還在網路繼續招搖撞騙
我們有很多的受害人
大家非常生氣的不服他的行為
不知要如何才能揪出這號人物
還能告贏這場官司
A:
您好:
如對方是以欺騙之方式欠錢,且還繼續騙他人,您可以先告對方詐欺,如對方仍避不見面,檢方即可能通緝此人;如對方出面,您也可以要求他還錢。
如有任何問題,尚請不吝來電賜告。
陳麗雯律師 敬上
泓廷商務法律事務所(Tel:02-8809-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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