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我哥因為賭博輸錢,未經土地所有人同意,將我和我媽的農地私下與友人簽訂三年契約,獲得十幾萬元拿去還地下錢莊,請問他們這樣定的契約有效嗎?我和我媽又該如何做來保障我們的權益呢?謝謝
A:
您好:
您與您母親為土地所有權人,因此,您哥未經您們的同意而與第三人簽立的契約,對於您們真正權利人是不生效力的,第三人若佔有該土地即屬無權佔有,您得請求返還土地,您可以先行寄發存證信函予您哥哥及第三人,表示您們的意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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