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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據止付問題


鍾OO 發問於 2010-01-27 | 台北 | 服務業

Q: 律師您好
  本人兄長因在外積欠賭債,日前帶著討債公司的人到家中脅迫70餘歲,目前無收入的家父開立支票代為清償其債務.我想詢問的是:家父並未與對方簽立任何借據或代子清償債務的切結書,對於家父已開出的支票,我們是否可以以遺失為由申請止付?或是否有其他方式可以申請停止支付,以免除因家人無力代為清償而老人家須面對票據法的問題. 麻煩您指點我們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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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一、支票沒有遺失不能謊報遺失,否則會有誣告罪的問題。

二、在這種情形,未有債務而是被強暴脅迫簽發支票,應依民法第九十二、九十三條規定,在一年內撤銷被強暴脅迫所為之意思表示。

三、若要拒絕給付票款,應該向法院聲請假處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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