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
我哥在92年期間對一個女生有做肢體碰觸的動作,12月初時她約他出去,叫他寫自白書,內容是他有承認,還寫一張合解書要支付她一百萬元,結果在約定的時間我們没有給錢,她現在已寄存證信函給我們說要告他防害性自主,請問我們要如何處理,自白書算是她握有的證據嗎/?要私下合解給她錢不要鬧上法院,還是告訴不會成立,如果私下合解那她以後會不會有可能一而再而三的以這來要脅來要錢?
A:
[quote:81d9d12bbc="陳筱琪"]您好:
我哥在92年期間對一個女生有做肢體碰觸的動作,12月初時她約他出去,叫他寫自白書,內容是他有承認,還寫一張合解書要支付她一百萬元,結果在約定的時間我們没有給錢,她現在已寄存證信函給我們說要告他防害性自主,請問我們要如何處理,自白書算是她握有的證據嗎/?要私下合解給她錢不要鬧上法院,還是告訴不會成立,如果私下合解那她以後會不會有可能一而再而三的以這來要脅來要錢?[/quote:81d9d12bbc]
您好
針對您的問題,回答如下:
1."肢體碰觸的動作"???您所述並不明確,是構成妨害性自主抑或是猥褻或是性騷擾,法律上各有其不同要件,刑度差異亦迥然不同,此仍須您提供詳細事證後方能判別,若非構成妨害性自主,亦無承認或和解之必要
2.自白書之內容??您並無提出,本律師無從判別影響輕重
3.妨害性自主是非告訴乃論之罪,且刑度頗重,一但進入審判程序,和解與否對於法院之量刑有絕對影響 建議要找律師詳細研究案情
以上建議 謹供參考. 如有後續問題 敬請不吝洽詢!
明達聯合律師事務所
劉君豪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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