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
我是被告~
當時情況我與A女在玩~玩的途中將他公主抱抱起轉兩圈後放下~(辦公室內有攝影機)(一個角度)對方並無不悅!(當下)
隔天一起上班~下班一起吃宵夜還有同行兩名同事~檢察官以強制猥褻將我起訴~刑法第224條(強制猥褻)
書狀如下
竟對A女~言語調戲~赴以自後方強行環抱~雙手觸摸他胸部而將其抱起地面之強暴方式為撫摸A女胸部之猥褻行為~經A女驚呼再3要求將其放下~
我想請問~開黄腔並非當天開的~而是上禮拜開玩笑的A女也知道~而影片當中我並無開黄腔~A女還跟我有嘻笑~影片當中並無雙手撫摸他胸部~抱起手部份並無再他胸口部位~A女雙手再胸口~~(對方言語一直有把工作丟交給我處理(沒問題有我在的意思)才將他抱起轉2圈)他說放我下去時我馬上就放下去了並無驚呼即再三要求~(驚呼外面的人會聽到~隔音並無很好~
奇怪的是~隔天還會一起吃宵夜嗎~宵夜地點還是A女推薦
目前已經要上法院第一次要到
請問會被判多重刑罰~
如和解是否承認自己犯下強制猥褻罪行~
A:
您好,
一、案件進入法院審理後即可向法院聲請閱卷(並調閱光碟),建議您向法院聲請閱卷,以確認A女告訴內容所有相關之證據為何。
二、可向法院聲請調查對台端有利之證據,如辦公室內之錄影、請同事出庭作證對台端有利之情節,以主張無罪判決。
三、刑度可參考刑法第224條規定「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但一般來說,如果確有犯行,但為初犯、犯罪情節亦係輕微,又已坦承犯罪、與對方和解,法院大部分會判處緩刑,以給予自新之機會。
四、由於台端與A女並非夫妻,在此種情形下的強制猥褻非屬於告訴乃論之罪,就算A女撤銷告訴,法院仍然必需受理,但會從輕量刑。
五、和解是否等同於承認犯罪,必需視和解內容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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