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最近外公過逝了,舅舅來電告知,他們全部都要去辦拋棄財產繼承權,而且還說會追討五代,要我們也趕快去辦拋棄遺產繼承權
請問
拋棄繼承權不是直係也需要嗎?
感謝您的回覆
A:
您好:
依據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規定:遺產之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
若前順序繼承人拋棄就歸後順序繼承人繼承,因此,若要全部拋棄繼承,請參閱上述規定內容。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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