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大約十年前,那時跟各位叔叔伯伯分財產,用抽籤方式去抽。
我們抽中一間房子那時是大伯拿來做生意開機車行,
其他分別是農用土地與祖屋,大伯只抽中土地心有不甘遲遲不肯搬離,
就這樣硬是占了近10年而房子越來越破爛,
他就是拿來做生意而已也完全沒有繳租金以及房屋稅之類的,
如果去辦過戶的話因為那房子拿來做生意要負擔營業稅將近百萬,
我們經濟負擔不起,所以只能等爺爺過世到時再辦理,
但是須要各位叔叔伯伯大家一起蓋章等相關資料,
但是他們又不配合,完全不管我們,
他們百般為難,一間透天厝讓他們弄的越來越老舊破爛,
大伯就是打算死賴著,我該如何透過法律或者不動產相關條例來解決這問題呢?
A:
您好,
雖然分財產,但是你們還沒有取得房屋的所有權,也無法處理。
如果你們向國家繳稅取得房屋所有權,就比較能享有法律的保障。
取得所有權後,你們可以命他遷離並以訴為之,甚至可以考慮告竊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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