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鄧律師感謝您的回覆,但有部份您似乎誤會我要問的意思,我是想問,當初保護令開庭時對方有說要提傷害罪的告訴,事後,對方再去向法院承辦人員提出口頭上的撤回傷害罪告訴(並未開庭),但為何我的朋友卻在近日被當初報案的分局叫去再製作筆錄?這樣是否表示對方並未撤回告訴呢?我該詢問哪個單位比較能明確知道對方究竟是否有撤回告訴呢?謝謝您!
A:
您好:
直接向發通知書的「分局承辦人」詢問,就可以知道有關提出告訴及是否撤回告訴的問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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