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家母才往生一個月, 我的姐姐一直住在家母的隔壁,我家有七個姐妹,現在我的姐姐很任性的執意要丟棄家母所有的東西,並霸佔房屋,為保留家母生前的東西,只好出面爭取房屋權益,請問該如果寫存證信函告知他?
感謝您的回覆
A:
您好:
就被繼承人(您母親)所遺留下來的財產,為全體繼承人所共同公有,您的姊妹均是合法的繼承人,而繼承人在未分割該全部遺產前,對該遺產為公同共有,單獨繼承人不得於未經全體繼承人之同意下而處分(例如毀棄或丟棄)該遺產,否則有刑事侵占或民事侵權之嫌。您發文大內容,大致如上即可!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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