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96年6月結婚,97年1月生了一個很可愛的女兒.雖然性愛不是婚姻的全部;但性愛確實是可以滋潤兩人之間感情最好的方式;不知道有沒有人跟我一樣,因為房事不性福,感情卻是越來越冷淡,
導致很沒安全感,常會想;老公不想...但知道他會自己DIY>"<
我才2X歲..我不要這樣... 一年來沒有超過5次,唉,真的讓我好心灰意冷呀... 性生活不美滿~~
我們的婚姻因為他的自私開始有裂痕。感覺現在的我也只是在撐....因為還有個孩子
做愛女性來說,真正的性愛在完成傳宗接代或獲得快感以前,要先確認「自己是深受對方疼愛的女人,被男人提出做愛的需求,不僅可確認自己的情感依歸,還能讓自己湧現「自己是女人」的自信。所以,性愛這個行為不單是肉體的接觸,事實上更是與性伴侶心靈相繫的重要行為。
還有;我老公沉迷網路遊戲非常非常久;家裡的電腦他也會掛遊戲24小時,電腦很少關機... 此外;除了吃飯睡覺離開電腦上廁所上班之外
...放假從不自動帶我們母女出去玩,去年要求一年,年底才帶我們去木柵走走......就再也沒有,每天都上演妻女與他背影對望戲碼;我以前會問他 你玩電腦玩整天玩夠沒;他馬上生氣不爽";甚至~用摔東西來表達他的憤怒;我應該慶幸老公不會對我動手嗎??~已經漸漸讓我對他產生恐懼;說到嘴痠心寒",乾脆跟他說每周我都要自己帶小孩出去玩,常回娘家渡假2天一晚,只有這樣的小小快樂..
我不想讓家裡的人擔心
所有的委屈.難過....我通通藏在我的心裡
我好怕自己得憂鬱症
我很愛寶貝女兒
我用一個做母親的力量
來壓抑我內心的無力感..失落感
她需要我
所以我必須一再的忍~忍~忍
但是~我好累......真的真的好累
眼淚已經可以說掉就掉
好久了~沒有肩膀可以讓我靠著盡情的發洩情緒
也許哪一天 我發瘋了 會去找男人吧
那時....就一切都來不及了!
A:
[quote:f88578a7ae="陳郁蓁"]96年6月結婚,97年1月生了一個很可愛的女兒.雖然性愛不是婚姻的全部;但性愛確實是可以滋潤兩人之間感情最好的方式;不知道有沒有人跟我一樣,因為房事不性福,感情卻是越來越冷淡,
導致很沒安全感,常會想;老公不想...但知道他會自己DIY>"<
我才2X歲..我不要這樣... 一年來沒有超過5次,唉,真的讓我好心灰意冷呀... 性生活不美滿~~
我們的婚姻因為他的自私開始有裂痕。感覺現在的我也只是在撐....因為還有個孩子
做愛女性來說,真正的性愛在完成傳宗接代或獲得快感以前,要先確認「自己是深受對方疼愛的女人,被男人提出做愛的需求,不僅可確認自己的情感依歸,還能讓自己湧現「自己是女人」的自信。所以,性愛這個行為不單是肉體的接觸,事實上更是與性伴侶心靈相繫的重要行為。
還有;我老公沉迷網路遊戲非常非常久;家裡的電腦他也會掛遊戲24小時,電腦很少關機... 此外;除了吃飯睡覺離開電腦上廁所上班之外
...放假從不自動帶我們母女出去玩,去年要求一年,年底才帶我們去木柵走走......就再也沒有,每天都上演妻女與他背影對望戲碼;我以前會問他 你玩電腦玩整天玩夠沒;他馬上生氣不爽";甚至~用摔東西來表達他的憤怒;我應該慶幸老公不會對我動手嗎??~已經漸漸讓我對他產生恐懼;說到嘴痠心寒",乾脆跟他說每周我都要自己帶小孩出去玩,常回娘家渡假2天一晚,只有這樣的小小快樂..
我不想讓家裡的人擔心
所有的委屈.難過....我通通藏在我的心裡
我好怕自己得憂鬱症
我很愛寶貝女兒
我用一個做母親的力量
來壓抑我內心的無力感..失落感
她需要我
所以我必須一再的忍~忍~忍
但是~我好累......真的真的好累
眼淚已經可以說掉就掉
好久了~沒有肩膀可以讓我靠著盡情的發洩情緒
也許哪一天 我發瘋了 會去找男人吧
那時....就一切都來不及了![/quote:f88578a7ae]
根據您所提供的事實,以下是我所回答您的問題:
一、男女因結婚成為夫妻,而夫妻間敦倫乃共同生活之一部分,故夫妻間對性的需求,非僅為生理上所需要,且係自然法則。故若未履行人倫,乃有違人道,即屬不盡同居之義務。能人道而不為人道,當使夫妻之一方遭受精神上及肉體上之痛苦。故基本上您應可依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3款規定,向法院請求離婚。若要更完整時,可合併民法第1052條第2項重大事由訴求離婚之。
二、目前女兒尚屬幼兒,依幼兒隨母原則再加上離婚之可歸責原因在於您先生時,未成年子女之監護權判歸您之機率會較高。
希望我這樣的回答,對您會有一些幫助。
宋錦武律師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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