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請教您,
妹妹2月被酒駕撞,住院一星期,
回家復健至今仍未完全康復,
當初和對方談和解,對方只願賠6萬元(還分期付款每月5000),
總總考量,不想因這件事影響了生活,所以簽了和解書,
結果對方在支付過1萬5之後,不再履約,電話也不接聽,
請問我們可以採取何種途徑尋求協助?
6萬元支付毀壞掉機車和醫藥費根本不夠,
對這樣無賴的人,我們能討回一個良心的公道嗎?
難道善良的人只能沈默以對?
懇請律師指點,感激不盡!
A:
您好:
因當初你們已經簽有和解契約,所以,現在對方拒不履約,那麼可以依和解契約,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對方履行,待取得確定判決後,即可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對方名下財產。若對方有工作薪資,亦可對其扣薪資之三分之一。
若當初之和解契約是經鄉鎮市調解會調解成立,經法院核定,那麼就可以直接依和解契約,聲請強制執行對方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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